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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决算说明
时间:2017-07-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及《惠安县财政局关于批复   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惠财决[2017] 045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检察部门依法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上述检察职责,全力维护和保障惠安县、泉州台商投资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检察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惠安县人民检察院

全额拨款

114

106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检察部门主要任务是:通过行使检察权,监督法律实施,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维护和谐安定,打击刑事犯罪。我院始终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努力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净化廉政环境,推进反腐倡廉。积极应对刑法修正案(九)的新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措施,同时按照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明确要求,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三)营造法治氛围,推动社会治理。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与县政府协作建立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工作互动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活动规范运行。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检察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784.91万元,本年收入 2416.10 万元,本年支出2480.7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20.29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2416.1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52.02万元,增长-12.72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416.1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 万元。

2. 事业收入 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亿元。

6. 其他收入 0亿元。

(二)2016本年支出2480.7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58.42 万元,增长-2.3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841.7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23.93万元,公用支出317.85万元。

2. 项目支出638.94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480.7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8.43万元,下降1.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1841.7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  25.88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公用支出减少。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70.7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98万元,增长12.72%。主要原因是增加更换办案设备。

(三)公诉和审判监督10.1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76万元,下降36.2%。主要原因是宣传制作费减少。

(四)其他检察支出360.5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1.17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是修缮费减少。

(五)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196.7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88.96万元,增长82.52%。主要原因是办案设备更新。

(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0.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8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9.47万元,同比下降43.8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8.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33.81%,主要是:车辆报废2辆,燃料费维修费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1.12万元。主要用于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6批次、接待总人数154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54.47%,主要是: 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用负增长。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85万元,比2015年增长-15.44%,主要是:公务接待及会议等费用减少。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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