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治理水平。企业要加强自身治理,坚持一手抓经营发展,一手抓合规治理。重点加强财务内控、税收缴纳、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要提升石雕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做好初步调查取证,善用“惠安石雕”地理标志,提升惠安石雕品牌影响力。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要健全完善涉企案件办理机制,尽量避免“办了案件,倒了企业”,要扩大法治教育覆盖面,帮助提升企业治理水平。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远洋捕捞”等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的监督,扩大检察护企宣传面和知晓度,拓宽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线索问题受理渠道。
提升企业经营中纠纷化解处置水平。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合同纠纷、货款拖欠等问题,可视情采取调解、仲裁和诉讼方式。县法院将健全落实雕艺行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依托“雕艺行业诉非联动法官工作室”,邀请政协委员、协会会员参与纠纷调处,鼓励诉前调解。同时将梳理分析涉石雕行业案件特点,针对性引导企业做好纠纷防范。开展涉石雕行业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维护裁判权威和公信力。
创设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平台。加强政企联动,共同应对在经济下行、石雕行业发展困境背景下,生态环保、职工医社保缴纳对企业降本增效带来的影响,加强税务、环保、医社保缴纳等领域的集中培训指导和操作,探索建设供应链公司、第三方劳务派遣、观光工厂等机制平台,帮助应对解决企业劳动力成本过高、采购及产供销瓶颈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