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安县检察院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审,荣获“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
据介绍,惠安县院以高检院《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办法》为指导,加大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快检察装备改造升级,通过自主开发、构建平台和整合资源等方式,建成案件研究系统、远程庭审、提审、证据会检系统、后勤信息化管理系统、教育培训系统,运用“互联网+”模式,建设3D警示教育基地、律师网络接待平台、电子书屋、APP端口、对接高检院云平台。尤其是在惠安县院亮点工作——证人出庭作证工作中,法庭视频远程监控、多媒体示证、证人技术变声等重要节点均体现了检察技术的积极作用,形成检察信息技术服务办案的典型模式,得到各级的充分肯定。
据悉,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由最高检负责组织实施,每三年评定一次,该活动是贯彻落实《“十二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