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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230日在惠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金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县政府、台商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惠安县检察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新惠安建设,力同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切实推进平安惠安建设

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不断强化忧患意识,坚决落实检察环节职责要求,从严从细抓好保安护稳工作,扎实推进民生检察,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落实部署紧抓安保维稳。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维稳工作的决策部署,出台《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落实首办责任制,开展“一案一评估”,力争把风险排查在源头。排查出社会风险隐患案件76件,通过释法说理、思想疏导、困难帮扶、邀请第三方参与化解等举措,依法妥善处理73件,为5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余元,把矛盾纠纷化解在首访、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三个不发生”总体目标[1],为金砖会晤及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重点打击维护社会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402531人,提起公诉12041388人。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重点惩治涉枪涉爆、黑恶势力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41人。建立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持续开展打击“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危险驾驶等专项活动,加强关键证据取证引导,起诉相关案件752人。积极回应社会及党委政府关切,主动关注校园欺凌、涉老犯罪、村霸恶势力等热点,提前介入紫山3·25”“3·28”故意杀人案、净峰故意杀人案、小非法捕捞致渔民失踪案等舆论关注案件,依法从快审捕、起诉,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得到县委、县政府和台商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肯定。

——着眼民生保障安居乐业。坚决保障群众“舌尖安全”,扎实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该类犯罪77人,其中一件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挂牌督办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危害食品药品专项立案监督十大优秀案件”。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突出打击恶意欠薪,监督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3人,涉案金额414万元。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保护,构建“四位一体”工作机制[2],委托青少年社工组织介入帮教9名涉罪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全县“合力监护、相伴成长”留守儿童保护专项行动,为6名留守儿童提供心理辅导;组建“刺桐花”团队,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22场次,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二、立足经济发展大势,主动优化健康营商环境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努力找准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惠安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高效的法律支持。

——优化共建机制,深化服务发展理念。落实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出台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服务意见,与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会签《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意见》,建立重大案件联合调查、案件信息共享制度,推动市场环境整肃。建立“三个优先”办理机制[3],强化诉讼效率意识;坚持“少捕慎诉”理念,优先考虑企业生存发展;依法采取“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各方参与创新创业积极性。

——防范金融风险,提供平稳发展保障。依托金融检察办公室,出台《关于支持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意见》,依法办理金融犯罪案件5151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犯罪,督促公安机关对1名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发出“红色通缉令”;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活动,提前介入4起骗取贷款案件,涉案金额达2亿余元,切实维护金融生态稳定。积极对接“泉州制造2025”“数控一代”示范工程,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商标权等破坏非公企业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犯罪818人。依法严厉打击进出口货物侵权行为,提前介入犯罪金额4200万元的涉外销售假烟案,深挖上游犯罪批捕7名共犯。

——坚持惩防并举,构建新型检企关系。积极扩大经济领域预防犯罪覆盖面,设立驻建设银行惠安支行、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个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络室,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系列活动,开展专项普法宣传17场次。不断深化检企关系建设,落实挂钩企业定期走访对话机制,重点关注石化、雕艺、食品、现代农业等地方支柱产业;牢固树立“问需、问计、问效”理念,针对个案隐患或制度漏洞发出检察建议,有效促成相关企业整章建制、强化管理。

三、抓好法律监督主业,着力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始终牢记检察使命,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深化诉讼活动监督,探索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构建立体化检察监督格局。

——全程监督刑事诉讼活动。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监督纠正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犯罪等类案证据问题。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5件、撤案6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7份,追捕6人、追诉7人,监督纠正违法取证、超期羁押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8件次。积极探索侦查活动派驻监督,在4个公安(边防)派出所设立派驻检察室,实现监督重心下移。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件,目前获市院支持抗诉3件,得到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并改判2件。规范运用量刑建议,提出量刑建议373份,采纳率达98.7%

——多元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被裁定再审并改判。积极开展对涉民生执行案件监督,依法督促法院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年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0份,均被采纳。继续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取情况专项监督,督促追缴资金近600万元。落实公益诉讼[4]试点任务,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24份,依法提起2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判决支持,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分别与惠安县、台商区两地公安消防大队举行“检消融合·清风为民”联建活动,设立2处派驻检察室,实现消防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制度化。

——有效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全面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各类刑事执行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9份。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得到采纳25件。建立健全刑罚交付执行违法违规问题发现和纠正机制,突出加强对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收押、收监等执法活动监督。探索开展适用“禁止令”[5]社区服刑人员专项检察,逐一查阅适用对象矫正档案,确保刑罚执行到位。持续深化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排查生效财产刑判决案件1212件。对5名被强制医疗人员的医疗、监管等活动实行巡回检察,切实维护被强制医疗人员合法权益。

——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坚持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1人,其中原处级干部1人,原科级干部2人,追缴赃款50余万元。坚持惩防并举,联合中国邮政惠安分公司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获泉州电视台、惠安电视台专题报道。紧盯项目攻坚,选取泉州外走马埭海堤升级改造工程等三个在建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切实保障“三安一廉”[6]。针对医疗卫生、药械等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专项报告先后获台商区党工委书记、县委书记、县长等领导批示肯定。

四、探索特色亮点工作,全力护航“最美海岸线”

主动响应绿色生态发展理念,融入惠安生态立县大局,探索构建“一体联动、多维监督、修复补偿、源头预防”立体化海洋生态司法保护网络,着力打造生态检察惠安品牌,相关经验做法获省市检察院、市委办转发推介。

——加强内外联动,着力深化检察职能。牵头制定多方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工作衔接、案件咨询、修复赔偿等机制,先后获市政协主席、市政法委书记等领导批示肯定。拓宽监督覆盖面,分别设立驻县河长办检察官工作室、驻赤湖森林派出所林业生态检察室,结合地域特色建立惠女民兵哨所检察联络点,有效督促沿海巡逻、管制;与泉州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共享海域水质通报、监测成果,实现智能化动态监督执法。

——筑牢绿色屏障,推进打击修复并行。确立“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建立“提前介入+优先办理+快速办结”机制,重拳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破坏海洋生态案件614人。积极推动海洋环境综合治理,针对辖区内企业排污、沿岸建筑垃圾堆放、入海污染、沿海石雕企业粉尘污染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进行跟踪督促整改。积极融入恢复性司法理念,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生态修复赔偿机制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增殖放流[7]、补植复绿等修复机制,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修复。

——延伸工作触角,着力探索源头预防。依托全国海洋科普教育基地——崇武海洋科普馆,建成“海洋生态检察基地”,联合多部门打造生态文化森林走廊,参观群众近万人。通过召开公开审捕听证会、网络庭审同步直播,结合检察官以案释法、法治宣讲团等方式构建海洋生态检察防护网,提高警示预防实效。不断拓宽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宣传渠道,编印保护海洋生态普法宣传画册200余本,建立“两微一端”宣传阵地,营造保护海洋生态良好氛围。

五、不断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积极顺应体制改革新要求、融入信息时代发展趋势、回应群众热切期盼,把握规律、勇于探索,不断强化规范司法理念,推动自我革新,打造现代、便民的检察新形象。

——蹄疾步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决拥护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改革部署,认真贯彻省委、省市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意见,各项改革工作均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稳妥推进。截止目前,我院入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已全部归类管理到岗到位,组建以检察官为中心、配备辅助人员的新型办案团队,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成人员、财物收归省级统一管理,初步建立了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支持、配合做好检察环节相关工作。

——实践创新打造智慧检务工程。以获评“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为契机,积极应对信息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牢固树立科技强检理念。依托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所有办案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管理、活动网上监督、数据网上生成,全面提升司法办案现代化水平。以信息科技手段为支持,探索文书纠错、量刑建议及电子数据恢复等,逐步实现“智慧公诉”。在全省率先建立远程提审系统,完善远程庭审指挥系统,并通过配备360全景相机实现VR远程视听,利用电子数据存储云平台、智能云语音输入等软件,进一步加大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力度,经验做法被最高检门户网站、《检察日报》等刊登推介。

——以人为本提升司法为民水平。拓宽便民服务渠道,打造集法律咨询、案件受理等六大板块为一体的“掌上+线下”检察监督指导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司法公开“六个全覆盖”[8],深化案件程序性信息推送系统[9]运用,向案件相关人员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10011条;通过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10]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4件、法律文书1231份,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349人次,为律师提供电子阅卷251765册,提供光盘252张,不断深化检律互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4场次,充分向社会展示检察工作实务;开通“建言献策”平台,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打造“百姓身边的检察院”。

六、主动接受监督制约,扎实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坚持以“两提升五过硬”[11]为抓手,进一步坚定信念、提振信心,不断规范行为、夯实根基,持之以恒推进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主动坦诚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检察院党组向县委报告工作等制度,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县委决策部署,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入户访视等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公开审查逮捕、司法救助等各类检务活动46人次;定期赠阅《检察日报》,寄送《惠检之窗》《工作简报》等;积极走访征求意见建议,逐条研究整改并及时反馈答复。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运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载体,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切实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教育计划》,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责任状。建立上下联通的纪律整肃机制,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1+X”专项检务督察,结合实际分期逐步开展“纪律作风大讨论”、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推行每月纪律“三必谈”制度[12],严肃抓好机关纪律作风。

——推进队伍业务素质建设。坚持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优化人才结构,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及业务实训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竞赛300余人次,迎接四川、江西、宁德等地检察机关到院就证人出庭、生态检察、公开审查逮捕等业务工作进行考察交流。今年来,有26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各类表彰,其中对口支援新疆昌吉市检察院的干警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授予个人嘉奖;先后获评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等集体荣誉,并代表检察系统于“全省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岗位资格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

我们深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惠安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对标新形势、新要求,在不断推进工作的过程中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新发展政策还有一定差距,司法理念、服务举措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新增职能落实不够到位,针对党委关注、群众关切的司法不公、执行不力以及诉讼程序违法问题的监督不够有力。三是队伍的能力素养还有待优化,出现办案力量不足、专业领域人才缺乏、部分干警能力素养与检察官司法责任制独立办案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四是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对干警“八小时外”的言行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对标找差,坚决整改。

 

今后的工作思路暨2018年工作要点

 

各位代表,今后的一个时期,是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时期,是进一步深化改革、适应新环境、落实新任务、贯彻新要求的关键时期。面对司法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组织法》修订等新形势,我们将深入贯彻“五个更加自觉”[13],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听党部署,服务政府,关注民生,进一步宽严相济打击刑事犯罪,统筹并举深化体制改革,全面从严加强队伍建设,在更高层面、以更高标准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五个惠安”建设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2018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政治责任担当,旗帜鲜明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细化完善服务措施,积极对接产业基地、重点项目策划招商、投建投产等,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和有效司法保护,助推现代化工贸港口旅游中等城市建设。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控整治工作,持续严惩恶意逃废债及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特别是非公经济产权。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协助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犯罪预防。进一步树立谦抑理念、审慎理念、善意理念,依法保护企业生产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顺应人民殷切期盼,步履坚定保障社会平安和谐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配合推进平安建设、综治维稳,确保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深化“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突出惩治家政、幼教、托管从业人员虐待老人、儿童等“社会痛点”犯罪,推动完善社会治理。持续严惩影响民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提前介入本地区重大、热点刑事案件,常态化打击“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惩治侵害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犯罪,综合运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三、完善监督体系格局,稳中求进更好守护公平正义

深入贯彻刑事诉讼法,全面深化诉讼活动监督,坚决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充分保障人权。切实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证人出庭”惠安模式,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动建立新型检警关系,完善对公安(边防)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机制,探索建立侦查活动监督信息平台。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完善线索发现、移送机制,规范履行诉前程序,依法启动诉讼程序,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在监督范围、方式、机制、程序上深入研究、积极实践。

四、着眼公正廉洁司法,严字当头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坚决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着力抓好整改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两提升五过硬”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统筹抓好司法责任到岗、绩效考核量化、内设机构整合等各项改革任务。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应用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导向,全面提升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带来新使命,新思想引领新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将因时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高擎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伟大旗帜,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精准把握检察工作方向,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助力建设“创新、升级、海洋、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新惠安。

 

 

有关用语说明

 

1.“三个不发生”总体目标。即不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当引发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当引发负面舆论炒作问题。

2.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保护性办案、社会化帮教、修复性救助、多元性普法”。

3.“三个优先”办理机制。即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查办。

4.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5.“禁止令”。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认为从促进犯罪分子教育矫正、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出发,确有必要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人的,宣告禁止令。

6.“三安一廉”。即工程的资金安全、质量安全、生态安全及干部廉洁。

7.增殖放流。对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案件,犯罪嫌疑人有修复意愿的,引导他们通过人工放流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经济鱼类来进行补偿,促进海洋生态修复。

8.司法公开“六个全覆盖”。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全覆盖,电子卷宗系统全覆盖,远程视频接访全覆盖,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全覆盖,新闻发言人全覆盖,检察开放日活动全覆盖。

9.案件程序性信息推送系统。旨在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过程中,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环节发生变化的程序性信息及时主动地通过短信推送给案件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10.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最高检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立的统一系统平台,旨在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由各级检察机关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办理其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11.“两提升五过硬”。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提升亲和力、公信力及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

12.每月纪律“三必谈”制度。即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必谈纪律、支部学习会必谈纪律、科务会必谈纪律。

13.“五个更加自觉”。更加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更加自觉维护人民利益;更加自觉投身改革创新时代潮流;更加自觉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更增加自觉防范各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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