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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6-03-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8日在惠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金标

 

各位代表:

现在,我谨代表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法律监督,忠诚公正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融入发展大局,服务改革保障民生

着力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依法维护金融管理秩序,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骗取票据承兑、信用卡诈骗等金融犯罪15人,起诉23人。注重保障企业发展环境,批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犯知识产权等侵犯企业财产、妨害企业经营管理犯罪7件10人,起诉9件12人,办案中做到准确把握法律界限,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重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与县政府协作建立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工作互动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批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9件102人,起诉35件104人。平等保护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把握辖区石材产业和台商企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开展“双联双促”活动,综合运用派驻台商投资区联络室、巡回检察、检察建议和法律咨询等方式,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依法严惩侵害民生犯罪坚持依法从严原则,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案件3件4人,起诉4件6人,其中办理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督办的魏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青石斑鱼、苏某生产有毒胡萝卜和项某生产加工有毒笋制品案件,着力保障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支持农民工、残障人士提起民事诉讼6件,获判赔119.53万元,依法惩治侵犯妇女儿童犯罪,批捕涉嫌强奸、强制猥亵妇女儿童、拐卖儿童犯罪案件26件28人,起诉29件30人。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围绕涉农惠民、教育、打击“两违”等领域,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15件18人。

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主动对接惠安创建国生态全局部署,着力保障绿色宜居的生态环境。依法严厉准确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等案件8件13人,依法参与县政府安全生产联合调查组2次,对2起在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中涉及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提出检察意见。完善生态检察职能,推行“预防·监督·修复”三位一体工作模式,认真研判辖区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现状、趋势,推广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检察建议、量刑建议等方式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实行环境修复或损害补偿。

二、积极投入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高发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89件703人,审查起诉1037件1439人。致力于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依法严惩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批捕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嫌疑人99人,提起公诉139人;依法从快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犯罪嫌疑人225人,提起公诉294人;针对危险驾驶、网络赌博、非法传销等案件区域性高发现象,实行类案专办,建立快速办理通道,批捕29件93人,起诉330件392人,有效遏制该类犯罪高发态势。

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61人。积极引导促成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14件,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2人,建议法院从轻处罚90人。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9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依托省级“青年文明号”,联合台商投资区慈善总会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在全市首创“读书明志”未成年人帮教模式,对3名涉嫌轻微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促其改过自新。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落实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建成与上级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全年依法妥善办理来信来访237件次。完善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制度,本着应急救急原则,建立刑事被害人小额救助快速通道,及时对7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8.5万元。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推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结合办案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治安巡逻、智能防控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6份。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发出检察建议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督促规范档案管理、交付执行。积极参与综治“三率”甩后争先活动,开展入户访视,听取收集意见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落实“宪法宣传日”、以案释法、释法说理等机制,制作法制宣传图册,充分运用门户网站、“两微”平台、微电影等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不断拓展宣传新形式,加强法治教育宣传,推动社会法治意识进一步树立。

三、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推进依法治县建设

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县委关于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紧抓规范文明安全办案,严守办案各项工作准则,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件2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件7人,涉及教育、商业贿赂、专项补贴资金等领域。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坚持把涉案数额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作为重点,其中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案件15件19人,科级干部3件3人。

加强职务犯罪源头遏制。加强行业预防,拓展联合预防阵营,与11个单位建立联系、信息互通及协作配合机制,扩大预防深度和广度。强化专项预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39件次,开展服务和保障基层村居换届选举预防,承接市检察院课题——“石结构房屋改造工程职务犯罪”专题预防项目,撰写《检察机关环境保护监督机制的完善》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指引》丛书撰写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提高预防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警示预防,依托两个实体和网络3D虚拟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定单式预防教育活动73场次,受教育人数3100余人。推动社会预防,运用动漫、图册、宣讲等形式,开展预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增强预防影响和效果。

加大诉讼活动监督力度。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加大审查把关力度,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不应认定犯罪的嫌疑人依法不批捕54人、不起诉47人,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2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6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严格落实“每案必讯”、非法证据排除、听取律师意见等制度,监督纠正漏捕8人、漏诉9人,改变定性14件,追漏犯罪事实或罪名16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1件次。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件获市院支持,对审判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0件次。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和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完善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查获虚假诉讼案件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获法院改判;根据市检察院指定对丰泽区法院审理的6件民事案件提请抗诉获改判;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未执行情况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2份;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建议7份、督促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检察建议14份。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维护监管秩序和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对存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探索新增诉讼监督职能,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开展巡回检察24次,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对财产刑未执行情况发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立案执行71件。

四、勇于实践与探索,积极推进工作创新

持续深化证人出庭工作。2013年以来,持之以恒地将证人出庭作为重点课题进行研究部署,坚持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扎实稳步推进证人出庭工作的探索。在牵头公安、法院召开协调会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对应证人不愿出庭、不敢出庭、当庭翻供等难题一一采取措施予以破解,制作动漫宣传片,推行证人当庭宣誓,设计证人房间、证人通道,开展证人远程视频作证,拟稿会签强制出庭令、保护令、出庭作证经济补助及奖励暂行办法,共申请204名证人在100件案件庭审中出庭作证,证人出庭率位居全省第一。9月份,全省检察机关证人出庭工作现场会在我院召开,高检院公诉厅、省市检察院领导以及知名法学专家学者参加会议研讨,高度评价为“证人出庭一小步,法治前进一大步”,工作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转发推广。12月初,该项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一院一亮点”评比中得分位居第一。

全面提升科技强检水平。牢固树立科技强检理念,主动应对信息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通过自主开发、构建平台和整合资源等方式,积极探索发挥司法鉴定专业技术和信息技术助推检察业务发展的新途径,促进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着眼于高起点、有实效,建设电子数据实验室、标准化保密网络机房,全面升级侦查指挥中心,构建无纸化会议、远程庭审提审、远程证据会检、教育培训、机关安防及后勤保障管理六个网络系统,推动侦查活动、业务管理和综合管理信息化水平、专线网分级保护、统一业务软件以及政务网无障碍运行水平走在全国前列,10月份,我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首届“科技强检示范院”。

大力推动工作机制创新。注重在检察业务工作中大胆创新,培育特色亮点工作。全年对多项业务重点难点工作进行有效尝试,制定或会签《关于公开审查逮捕案件的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对人民法庭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等14份文件,有针对性地解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公开审查逮捕、加强基层法庭监督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受到上级检察院充分肯定,其中2项工作机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6项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4工作文件被市检察院转发推广。

五、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正风肃纪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专题党课、主题讨论等方式,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一岗双责”,引导检察干警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开展“明责任 守底线 强作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执行情况等专项检务督察,查找落实“两个责任”、“四风”整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约谈对话、批评纠正等方式督促整改,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深化检察文化、爱民实践等活动,成立机关妇委会、志愿者团队,组织开展参观台商投资区规划馆、学习花艺、义务劳动、文明礼仪宣讲等活动9场次,倡导健康生活,提升队伍活力。

拓宽渠道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完善检务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内容,定期开展不同主题“检察开放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庭评议、公开审查听证活动,建立案件信息常态化发布工作机制,在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流程信息1722条,公开法律文书902份,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更新推送检察工作动态256条,推进“阳光检察”。努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全年接待辩护人702人次,通过网上预约平台预约阅卷63件次,接收律师意见166件次,收集律师代表座谈交流意见15条,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同时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执纪问责,出台《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案件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监督意见》等监督制约制度,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将安全办案、扣押冻结款物、窗口接待、同步录音录像等检务督察工作常态化,刚性规范职务行为。

提升素养着力提高履职能力。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身边事、手中案进行“四查四看”和“百案析查”,收集汇总析查报告28份,评查案件109件,对照基层检察院抽样评估标准,通过业务条线自查、交叉互查、督导检查等方式,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纠正,强化全体干警规范司法理念。以职业化专业化为导向,完善培训机制和载体,开展庭审观摩、业务实训、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32场次126人次,举办“惠检讲坛”4场次,邀请专家学者授课4场次,组织参加公诉人辩论赛3场次,在泉州市第二届公诉人律师辩论赛中获团体第二名。强化检察委员会业务指导作用,组织青年干警旁听检委会23人次,检委委员出庭支持疑难案件公诉21件,检委会开展定期学习研讨、案件点评4场次,推动业务学习研究氛围进一步形成。全年共有130篇检察信息被各级采用,总量位居全省第八,26篇调研文章被市级以上采用,6名干警在市级以上业务竞赛中获奖,3名干警分别入选省侦查人才库、教育培训师资库。

一年来,县检察院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各内设机构定向挂钩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政协联络组,连续8年坚持寄送《惠检之窗》、检察工作简报、赠阅《检察日报》,经常性开展座谈、上门走访、专网互动、邀请视察,真心实意听取代表意见。

一年来,县委、县人大、政府、政协、台商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社会各界真诚关心、支持和帮助检察工作,有力推动县检察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检察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市先进基层检察院,检察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基层院量化考评中名列第三,19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执法规范、工作效能和纪律要求上仍有地方落实不到位;办案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检察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各方重视支持,自觉接受监督,下大气力认真解决。

 

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新要求,践行新理念,探索新机制,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为建设美丽惠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着眼新惠安、台商投资区建设,找准服务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切入点,更加注重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更加注重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更加注重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新型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更加注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民生民利等各类犯罪活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案件,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坚持不懈抓规范和创新,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总结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经验,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完善各种责任落实和追究制度,持续推动检察人员养成规范司法的行为习惯和行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扎实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年活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措施,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继续推进各项检察机制、措施创新,及时总结不断改进,打造更多更亮的品牌工作,带动基层院建设全面发展。

四是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适应司法改革要求,丰富各种工作、培训和活动载体,深化检校协作、岗位练兵及业务实训活动,通过全员轮训全员参与提高法律专业素养。更加重视大数据、云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推行“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推动检察技术新硬件广泛使用,着力打造“智慧检察”,助推各项检察业务突破瓶颈,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扎实工作,忠诚履职,为建设现代化工贸港口旅游中等城市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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