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惠安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三个规定”执行力度,通过召开党组会、全院大会、党支部会议等形式不断加强学习培训,及时学习正反典型案例通报情况,开展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专项检务督察,推进检察人员依法用权、公正履职、廉洁司法。2021年第1季度,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