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中组发﹝2015﹞19号)、《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霍敏等174名同志纳入检察官员额管理的决定》(闽检任字﹝2019﹞9号) 等文件精神,经院党组于2020年3月13日会议研究,决定: